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三江源国家公园研究院“海外优青”项目招聘启事
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地处高原古城夏都西宁,有着五十九年的建所历史,是以从事青藏高原生物科学研究(包括基础理论、应用基础和应用开发研究)为主的社会公益型国家级科研单位,其前身为中国科学院青海分院生物研究所。自建所以来,研究所始终以立足青藏高原、发展高原生物学事业为总体目标,定位于高原生物的基础与应用研究,重点发展青藏高原生态与环境、特色生物资源持续利用和高值生态农牧业学科领域,解决相关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满足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和区域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需求,保障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同时推动区域社会经济持续发展,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原生物学研究机构。2018年9月,由中国科学院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共建,依托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成立了中国科学院三江源国家公园研究院,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一体化运行”。
研究所/研究院设有:生态保护与管理研究中心、水资源与环境研究中心、生物资源与民生研究中心、生物调查与种质创新研究中心、生态文化与环境教育研究中心和体制机制与政策研究中心6个研究中心;青藏高原生物标本馆、信息与学报编辑室、所级公共技术服务中心(分析测试中心)、后勤服务中心4个支撑部门;中国科学院高原生物适应与进化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藏药研究重点实验室、青海省寒区恢复生态学重点实验室、青海省青藏高原特色生物资源研究重点实验室、青海省藏药药理学和安全性评价研究重点实验室、青海省藏药研究重点实验室、青海省作物分子育种重点实验室、青海省动物生态基因组学重点实验室、青藏高原特色生物资源工程研究中心、中科院西北高原生物所湖州高原生物资源产业化创新中心等科研平台;青海海北高寒草地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中国科学院海北高寒草甸生态系统研究站)、三江源草地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中国科学院三江源草地生态系统观测研究站)、海东生态农业实验站、武威绿洲现代农业科学研究试验站4个野外台站。
设有生物学和生态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为生态学、生物学一级学科博士培养单位和生态学、动物学、植物学、中药学硕士培养单位,每一学科方向均有在国内外享有一定声誉的导师队伍和专家学者。
现根据研究所/研究院战略发展需要,诚邀海外优秀青年人才依托研究所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以下简称“海外优青”项目)。
一、招聘方向
“十四五”期间,研究所/研究院将以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为战略定位、本着“巩固现有基础,强化多方合作,实现高水平突破;适度扩大研究队伍规模,积极培育新的学科生长点”的科技布局思路,重点发展保护生物学、资源生物学、恢复生态学、生态系统生态学、可持续生态学、资源环境科学、管理科学等相关学科,打造国家级的国家公园科技创新平台和专业人才培养基地,培养一批高水平的后备领军人才。
研究所/研究院拟在植物学、动物学、生态学和中药学及其他相关学科领域招聘海外优秀青年人才。
二、项目介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自2021年起设立“海外优青”项目,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详细内容可查询官网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3268.htm),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22年2月15日以后,系统关闭时间:2022年4月15日。
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为1982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2022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1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8.“海外优青”项目执行项目指南中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限项要求;
9.当年申请或正在承担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不得申请“海外优青”项目。
三、岗位待遇
研究所/研究院将给予“海外优青”项目入选者如下相关待遇和配套支持:
1.聘为研究员、博士生导师,鼓励组建新的研究方向的学科组;
2.支持科研启动经费320万元—520万元(含国家配套);
3.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和实验条件,在实验室、团队配备、研究生招生指标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4.实行协议工资或按国家、中国科学院、地方政府的相关政策和研究所/研究院相关规定确定工资福利待遇;
5.支持80万元购房补贴,可提供人才周转房1套;
6.按照政策办理相关的各类社会保险;
7.享受省级相关待遇;
8.对于特别紧缺和急需人才,采取一事一议。
四、其他事宜
请申请人将个人简历、学历及工作经历证明、代表性科研成果及其他必要支撑材料等发送至指定邮箱,研究所将尽快与您联系,提供相应的政策咨询服务和项目申请协助。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971-6143048,13897180659)、钟老师(0971-6108133,13997126086)。
电子邮箱:zxqi@nwipb.cas.cn
单位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23号
官方网站:http://www.nwipb.ca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