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1年青海省地方标准制定项目计划的通知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全省范围内公开征集2021年青海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重点工作要求制定的标准。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安排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工作,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在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制定的地方标准。重点征集领域及范围详见附件。
(二)已复审确定需要修订的标准。青海省地方标准公告2020 年第2 号、2021 年第1 号中涉及的地方标准复审结论认为需要修订的地方标准。
二、申报程序
(一)立项申请。各类组织机构或个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标准技术内容所涉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地方标准立项建议,提交地方标准制定项目申报资料。
(二)部门审核。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对收集的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资料进行归集、审查和协调后提出地方标准立项申请。涉及多部门职责的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可以由相关部门联合提出,并明确归口管理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三)立项审查。我局组织相关专家,依据《标准化法》等规定,对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地方标准立项申请进行审核,并下达地方标准制定项目计划。
(四)申报方式。地方标准申请人登录青海省地方标准管理信息系统(http://139.170.150.56:30010/)提出地方标准立项建议。 行业主管部门登录“ 行政审批一体化平台( 审批监管系统)”(http://139.170.150.56:30020/#/login.)进行审核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三、申报材料
请申请人在系统填报提交后将相应纸质材料一份递交到科技处,由科技处分类汇总后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四、申报截止日期
青海省地方标准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申报功能将于 3 月10 日开放,地方标准申请人应在4 月30 日前,提出立项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联系人:赵得萍 电话:6143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