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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愿申请换领第三代社保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9 组织人事处

  所在职职工: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开展具有金融功能的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先行启动建设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828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914号)要求,现就职工办理第三代社保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第三代社保卡由持卡人自愿申请换领,与现有第二代社保卡并行使用,对现有第二代卡并没有过渡时间限制,为自然过渡,第三代社保卡开通后,第二代社保卡自动关闭不能再使用。 

  2.为方便全所职工办理第三代社保卡换卡事宜,中国工商银行城西支行工作人员将来所上门办理第三代社保卡换卡工作。 

  3.如需申请换领第三代社保卡的职工,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并在复印件空白处手写“授权单位代申领借记卡”、申请人姓名、手机号码,于531日前交组织人事处。未按规定时间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的职工,将由本人前往银行自行办理第三代社保卡换卡手续。 

  联系人:翟睿英  联系电话:6143048 

  特此通知 

   202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