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青海省藏药药理学和安全性评价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青海省藏药药理学和安全性评价研究重点实验室,依托于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于2009年获批建设。实验室基于临床与生产实践,聚焦于制约我国藏药发展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控制等瓶颈性重大科学问题,开展经典藏药的“安全性、有效性”评价、药效物质基础、藏药标准与质量控制技术、藏药资源可持续高值化利用等方面研究,聚集和培养创新性藏药研究人才,促进我国藏药资源宝库的开发利用和藏药产业的健康发展。
实验室依据《青海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原则,设立2019年度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国内外科技工作者以本实验室为依托开展藏药相关方面的研究探索,促进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
一、 拟资助的研究领域
根据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和目标,重点资助以下领域:
1.藏药物质基础与质量标准
2.藏药方剂及藏药材的安全性、有效性及机理研究
3.藏药“时-效”、“量-效”、“构-效”等规律研究
4.重金属安全性评价的新技术或新方法等
5.藏药临床与高原医学
6. 青藏高原特色生物资源可持续高值化利用
二、资助对象
1.对上述研究领域感兴趣的具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国内外科研、教学及技术人员,均可申请本基金。开放基金鼓励申请人与实验室固定人员开展合作研究。
2.原则上不接收本单位人员申请。
三、申请程序和注意事项
1. 申请人根据上述研究内容(本指南第二条)填写“青海省藏药药理学和安全性评价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五份(其中原件至少一份),电子版传至tibetmed@nwipb.cas.cn。
2. 本年度开放基金申请受理日期为2019年3月14日-4月15日。
3. 实验室组织有关专家对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评审,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确定资助项目。
4. 每项开放基金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资助金额3-5万元。论文等科研成果奖励按照重点实验室标准另行发放。
5. “青海省藏药药理学和安全性评价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见附件
6. 获批课题名单将在本网站公布,并通知获得资助的申请人。
7. 按时提交研究计划、进展情况、结题报告等。
四、管理办法
1. 开放基金课题的立项、遴选和管理工作遵循“公平、合理、民主”的原则,执行回避和保密的有关规定,接受科技界和社会的监督。
2. 开放基金课题申请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核批准后,课题即列入我室的研究计划。开放基金课题的评定结果由实验室主任签发,由实验室办公室通知所有申请者。获得资助的申请者,接到通知后,与实验室签订开放课题任务书。在执行期间申请者即成为客座研究人员,利用课题基金按照计划开展研究工作。
3. 开放基金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从获得批准的日期起开始执行。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项目可以考虑申请课题延续,本实验室优先给予资助。
4. 在开放基金课题实施过程中,原定研究内容与目标如有变动,必须由申请人在课题研究期限的一年前提出申请,报实验室主任审批。
5. 开放课题期满后,应在3个月内提交结题报告;如有相关研究成果(论文、专利、标准等),请附证明材料。
6. 开放基金课题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主要使用范围包括课题研究实验费、客座研究人员访问交流的差旅费,与研究课题相关的资料费和论文版面费。由于政策限制,目前开放课题经费尚不能拨付至获批单位,仍需要在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报账。
7. 开放基金课题资助的论文发表、专著出版和奖励申报等应标注“青海省藏药药理学和安全性评价研究重点实验室”(The project was supported by Qinghai key laboratory Of Tibetan Medicine Pharmacology and Safety Evaluation, Northwest Institute of Plateau Biology,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六、联系方式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23号,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
青海省藏药药理学和安全性评价研究重点实验室
邮 编:810008
电 话:+86-971-6143765
传 真:+86-971-6143765
E-mail: tibetmed@nwipb.cas.cn
联系人: 毕宏涛 魏立新 李岑
青海省藏药药理学和安全性评价研究重点实验室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