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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1 

各位职工:

  根据《青海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开展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计划2024年活动的通知》(青总办通〔2023〕96号),青海省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计划2024年活动,从2024年1月1日开始到2024年12月31日结束。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作为青海省民生实事工程之一,是国家社会保障的有益补充,是职工抵御风险的有效屏障,对于弘扬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精神,拓宽工会服务职工的途径和手段具有十分重要而现实的意义。多年来,我单位一直参加,部分职工在医疗保障方面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帮助。希望大家积极踊跃参加。

  本活动遵循“职工自愿、互助互济、工会组织、团体参加”的原则。

  参加2024年活动的职工每人交纳100元互保金。互保金一经交纳,不论是否享受互保补助待遇,一律不予退还。

  我单位需要参加的职工请携带身份证及社保卡(登记用)到人事教育处王向阳处办理。(2024年2月前退休的职工按文件要求不能办理)

  办理时间为:2023年11月1-15日。

  

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工会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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