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发布《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四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21年,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以下简称西北高原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以及中科院相关部署安排,认真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和体制机制建设,全面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加大重要政策解读工作力度,切实提升工作透明度、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依法依规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研究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一)加强学习研究,提升认识水平。
认真学习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充分理解所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的区别,结合研究所的中心工作,积极推进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
(二)充分发挥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在信息公开中的作用。
在研究所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立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改版优化专栏集中发布内容的目录结构,对基本信息、规章制度、科学研究、人事人才、合作交流、科学传播等工作信息进行全方位公开公示。充分发挥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作用,定期发布各类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通过所网站公开信息情况
2021年西北高原所网站共发布全所各类信息945条。
(二)西北高原所官方新媒体发布平台公开信息情况
2021年西北高原所官方微博“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发表微博14条;官方微信“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发布信息54期。
(三)通过与主流媒体合作公开信息情况。2021年各类媒体播发西北高原所相关信息46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1年西北高原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1年,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和突破。2022年,西北高原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和《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在国家、中科院、兰州分院等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加大工作和调研力度,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申请公开处理流程,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