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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高原所联合青海盐湖所举办财务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7-03-24 财务处

  323日下午,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和青海盐湖研究所联合举办关于落实中办、国办“50号文”专题财务培训,培训会在西北高原所学术报告厅举行。中国科学院西北资源环境研究院(筹)副院长、西北高原所所长张怀刚和西北高原所副所长陈世龙以及两所科研人员、管理人员近百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会邀请西北研究院计划财务处处长何小冬和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青海分所主任秦楠进行讲解。此次培训由财务处副处长朱莉主持。 

   何小冬就两办《若干意见》即《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进行解读,详细介绍了其相关内容,与2014年《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文)进行对比,阐述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放、管、服”具体内容,使大家对改革方面一面了然。随后,何小冬就《中科院院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解读,内容涉及项目经费开支范围,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和调剂,项目财务验收和结余资金管理以及资金管理与监督检查。 

  秦楠针对青海省级科技项目财务验收审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讲解,讲述自己从业以来遇到的项目立项时、项目执行期间的典型案例。讲解了青海省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及自筹配套资金(特别是和企业联合项目)审计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企业建账注意事项。 

  专题培训结束后,张怀刚做总结发言,强调科研人员应及时学习国家及研究所颁布的相关规章制度,要了解政策法规。明确科研支出范围,加强科研项目管理。 

  最后朱莉对西北高原所最新颁布的,包括科研财务助理、间接费用管理与核算、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及实行内部公示、经济活动内控规范以及财务费用报销制度及报销流程等六个文件进行了解释。总结了各个文件中的重要内容以及改革之处。 

  参会人员认真聆听,受益匪浅。 

撰稿:赵海燕


培训会现场


何小冬解读科研财务管理相关文件


秦楠讲解财务验收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张怀刚总结发言


朱莉对最新颁布的财务文件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