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圆满完成事业单位法人2011年度年检工作
发布时间:2012-04-06 组织人事处
根据中科院科发人教函字(2011)92号《关于2011年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认真组织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的申报工作,在办公室、科技、财务、人事和信息学报等多个部门配合下,此项工作顺利完成。经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和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查,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的事业单位法人2011年度报告年检通过,已发合格标记。(张兴琪撰稿)
组织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