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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高所组织有关人员讨论《中国科学院章程(征求意见稿二稿)》

发布时间:2004-02-26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进入知识创新工程试点以来,中国科学院无论是在办院宗旨与方针方面,还是在管理理念与制度文化方面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为巩固科学院改革开放的成果,保证科学院未来持续、稳定地发展,科学院制定了《中国科学院章程》,下发研究所进行讨论。

  2月25日,西高所组织所领导、党委委员、研究员、部门负责人等召开专题会议,讨论《中国科学院章程(征求意见稿二稿)》。

  与会同志认真研究讨论了《中国科学院章程(征求意见稿二稿)》的每一条条款。同志们一致认为:根据知识创新工作的整体要求,各研究所已经建立了许多符合科学技术发展规律和新时代要求的规章制度,其中包括:体现竞争、鼓励流动的岗位聘用制度;适应我国国立研究机构活动特点、强调绩效优先的三元结构分配制度;赋予研究所充分自主权的院所两级管理制度;强化研究所自主管理的所长负责制;以绩效和目标完成度为主的评价制度以及与之挂钩的奖优汰劣的激励制度。在中国科学院办院方针、战略定位和长远发展目标已经明确的前提下,以上述制度规范为基础,进一步健全中国科学院的制度体系,进而研究制定《中国科学院章程》的条件已基本成熟。通过章程的实施,可将我院的制度规范、价值理念和行为准则明示社会,取得社会的认同。充分体现“依法办院、以德兴院”的根本要求。院章是中国科学院的“基本法”,对外的宣言与旗帜,对内是共识与准则。

  研究所要以章程作为建立各项管理制度的基础。从事管理工作的同志,特别是领导同志要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与研究,增强法制意识,做到有法必依,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不枉法,不失职,保证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