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普法专题

中科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开展2019年“12.4”宪法宣传周活动

发布时间:2019-12-06 办公室

  124日是第19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第6个国家宪法日,同时也是我国第二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形成热潮,按照司法部和青海省普法办的工作部署,121日至6日,围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这一主题,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组织开展了“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宪法是大部分法律的母法。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同宪法相抵触。124日之所以确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124日正式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在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想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制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青海省2019年“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现场

 青海省2019年“宪法宣传周”文艺演出 

参加宪法宣传活动

使用机器人“青小律”进行宪法学习

  研究所网站首页宪法宣传飘窗 

 

办公楼电子显示屏显示宪法宣传标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