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诚信

朱邦芬:遏制学术不端,从认真查处重大案例开始

发布时间:2018-11-10 

  “学术不端行为的危害性再怎么估计也不为过,学风是一个国家的根本,这是社会的最后一块儿净土和良知,如果成为败坏社会空气的污染源,那就是亡天下。”11月8日,清华大学物理系和高等研究院教授、中科院院士朱邦芬在“中国科学院学部科技伦理研讨会”上严词指出。

  朱邦芬用两个“史无前例”描述了当前我国科研诚信的现状,一是随着社会整体大环境的急功近利倾向与道德水准滑坡,拥有各种学术头衔带来的利益与学术不端行为低风险之间的反差,导致我国科研不端行为的涉及面之广及严重程度史无前例;二是由于国家科技投入大幅增加、互联网自媒体传播广、速度快等特点,人们对科研诚信的关注史无前例。

  每个国家都有科研诚信问题,而我国尤为严重。朱邦芬指出,这主要表现在,严重学术不端的重大典型案例调查很不彻底、惩处力度小;严重学术不端如黄禹锡之流在韩国刑满释放后在中国仍有市场;虚假同行评审业已危及学术期刊和学术评价的立身之本,然而至今尚未见到国内期刊对此的揭露;许多官员和学术界领袖存在学术诚信问题,国内一流高校炮制了大量真的“假学位”。

  近年来,虽然许多高校和研究机构开始重视学术诚信问题,但学术不端行为频发仍未得到遏制,仅在2018年我国就发生多起“学术大地震”。如何遏制此类事件的频发和蔓延?

  朱邦芬认为,要对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真正做到“零容忍”,首先要区分学术不端行为和学术不当行为。

  国际上通常将学术问题分为三类:负责任的科研行为、学术不当行为、学术不端行为。学术不端主要是在计划、完成或评审科研项目,或是在报告科研成果时,有伪造、篡改、抄袭与剽窃行为,以及欺诈评审等若干新的变种。而学术不当行为则是介于负责任的科研行为与学术不端行为之间的“灰色地带”,例如:无意的一稿多发、滥用同行评审特权、实施有悖伦理道德实验等。

  “我们国家的很多条例、处理办法等规定中常把学术不诚信的问题都称作学术不端,但我们有必要把学术不当与学术不端行为加以区分,否则打击面太广,有时反而无法严厉打击真正需要惩处的严重学术不端者”,他说,对于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要真正做到“零容忍”,尤其是对有“头衔”的人和影响大的典型案例,而对于学术不当行为,应以教育为主。

  其次,应适当淡化名利与“帽子”之间的关联。“我们现在名与利绑得太紧,一个科研人员拿到了’帽子’,各种好处待遇就接踵而来,有‘帽子’的和没‘帽子’的待遇差别太大,实际上鼓励一些人铤而走险,犯下学术不端错误。”朱邦芬认为,目前各部门各种奖励过多过滥,应合并“同类项”,改进评价体系,不要重复奖励,让学术荣誉与个人物质利益适当分离,让研究人员精力回归到科学研究。

  再者,需要加强处理学术不端事件部门的建设,充实调查处理学术不端的队伍,高校、研究单位和学术期刊都应有专人负责调查处理学术不端行为事件。朱邦芬说:“我们相关的管理部门和单位学术委员会,有各种条例、细则和规范,然而设有专门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机构却很少,落实不到位,很多事件揭露出来后,没有认真调查研究就推给下属单位处理,这样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不能给出一个恰当的处理意见。”

  最后,他还提到,研究人员,特别是青年学者和学生,要加强科研诚信和学术规范的学习和教育,减少由于不懂学术规范而引起的科研不当行为。

  “千万不要低估学术不端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守住社会道德伦理的最后底线。”朱邦芬强调。

  来源:科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