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工作部署

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59号)

发布时间:2022-08-25 所办公室

  近期,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态势,省内其他市州也相继发生疫情,全市外防输入压力和防控处置难度不断增大,形势极为严峻复杂。为严防疫情输入风险,有效保障市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来宁。国内中高风险和疫情发生地、省内疫情发生市州人员非必要不来宁,确需来宁的严格落实相关管控措施。所有来返宁人员必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信康码”“行程码”,抵达我市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广大市民群众应主动劝说在我市以外地区居住或停留的亲人、朋友暂缓来宁返宁。

  二、非必要不离宁。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宁,特别是不前往7天内出现阳性感染者的地区。市域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离宁的,严格审批管理。

  三、非必要不聚集。提倡市民群众不扎堆、不聚集,取消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最大限度减少感染风险。按照“能减则减、能少则少”原则,严控聚集性活动规模,除省市确定的重大会议活动外,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邀请、谁负责”,实行“事前报备”。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四、做好主动报备。所有来返宁人员须在抵宁前24小时内通过“青海省疫情防控报备系统”进行报备,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报备的,在机场、火车站、公路“落地检”综合服务站现场进行报备。近7日内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人员抵宁后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宾馆、酒店进行报备。

  五、强化场所管理。各交通场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饭店、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和市内人员聚集场所严格落实“两扫一测”(扫信康码、行程码,测体温)和查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通风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监所、养老、儿童福利、救助管理、月子中心等重点机构实行严格封闭管理。

  六、做好核酸检测。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市、县区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发布的检测时间、范围、点位、检测人员等相关内容,按照所在县区、镇(街道)、村(社区)的通知,前往就近采样点进行采样,做到应检尽检。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核酸检测、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落实“四方责任”。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落细落实镇(街道)、村(社区)、小区(自然村)管控措施。各行业、部门、单位要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各项防疫工作制度,坚决落实好各项防疫措施,层层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凡疫情防控中措施落实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导致人员管理疏漏,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严肃追责、依法依规查处。

  八、做好个人防护。广大市民群众要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错峰用餐等良好生活习惯,关注自身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时,请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及时向所在单位和村(社区)报告。积极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