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工作部署

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23号)

发布时间:2022-07-10 

  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于7月11日在主城区开展常态化全员核酸检测,现将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西宁市主城区(含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及东川工业园区、南川工业园区、生物园区)区域内全体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务工人口等。

  二、检测时间

  2022年7月11日(8时—17时)

  三、注意事项

  1.请符合检测范围的辖区居民密切关注各区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公布的核酸检测点位,按照所在镇(街道)、村(社区)的通知指引,分时段有序前往就近采样点进行采样,做到应检尽检。

  2.主城区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托幼机构停课1天,学生在居住地就近参加核酸检测。职校、寄宿制学校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核酸检测。

  3.核酸采样时,请提前准备好采集码,采集过程中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2米间隔,不交谈,不聚集。做完核酸检测后,请不要逗留。

  4.采样前2小时内不要饮食,30分钟内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以防影响检测结果;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以及前期阳性治愈人员,不参加本轮核酸检测采样。

  5.儿童、老人等特殊人群需在监护人或家人的陪同下进行核酸采样。对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参与现场采样的高龄老人、残疾人,可联系所在村(社区)做好登记,核实基本情况后安排医务人员上门采样。

  6.请广大市民按照居住地所在辖区和管理单位通知,分时段有序前往就近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减少不必要跨区流动。

  7.不参加核酸检测将会给您及他人的生活和健康带来诸多影响,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本次检测仅显示检测结果,不出具核酸检测报告。

  感谢广大市民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