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18号)
发布时间:2022-05-21 所办公室
关于落实疫情中高风险及重点地区来宁返宁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做好主动报备。所有中高风险及重点地区来宁返宁人员,须在抵宁前24小时内通过微信搜索小程序“西宁市疫情防控报备系统”进行报备,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报备的,须在抵达目的地后2小时内进行报备,经报备许可后方可来宁。
二、落实闭环管理。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的人员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暂缓来宁。确需来宁的,主动配合落实隔离管理、核酸检测等疫情管控措施,抵宁后应主动向交通检查站点工作人员申报,并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5次核酸检测(第1、4、7、10、14天各检测1次)。
三、做好个人防护。来宁返宁人员均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加强个人防护,自觉参加常态化核酸检测。对未经报备擅自来宁,造成疫情输入或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