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74号)
近期,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随着“五一”假期临近,人员流动和聚集日趋频繁,风险也随之上升。为严防疫情输入风险,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健康、安全、祥和的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来宁。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宁,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区域人员非必要不来宁,确需来宁的严格落实集中闭环管理措施。倡导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居住或停留的亲友暂缓来宁返宁。对从低风险地区返宁人员,要求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落实“落地检”,抵达我市后24小时内必须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非必要不出市。广大市民群众合理安排休假,非必要不出市、不出省,特别是不前往近期有疫情发生的地区。确需出省、出市的,严格落实审批、报备管理。
三、做好假期旅游防控。市内各类公园、景区、景点坚持“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提前做好公示、预警,严格实行限流管理,请市民群众合理选择出行路线和游览时段。严密防范“自驾游”“组团游”“老年游”疫情风险,提倡市民群众不安排出省旅游,尽量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暂不恢复跨省团队旅游业务,继续暂停出入境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四、强化重点场所管理。暂停开放网吧、酒吧、歌舞厅、休闲洗浴、棋牌室等各类娱乐休闲场所和人员聚集经营场所,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等密闭式文化活动场所。继续暂停宗教场所对外开放和集体宗教活动。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精神病院、监所等单位仍实行封闭管理。做好风险防范,加强人员防护、消毒等日常防控工作。
五、严控假期人员聚集。提倡市民群众假期不走亲、不访友、不聚会,最大限度减少感染风险。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暂停举办游园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体育赛事、会展培训等聚集性活动,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严控人员规模,严禁涉疫地区来宁返宁人员参加聚集性活动。
六、做好重点人群核酸筛查。严格落实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常态化监测,进一步发挥医疗机构急诊、发热门诊等的“哨点”作用,恢复线上线下药店销售,退烧药、止咳药、抗生素和抗病毒等“四类”疫情监测药品,严格落实实名购买登记制度,发现发热等异常症状人员,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七、严格落实“四方责任”。落实属地防控责任,压实街道(乡镇)、社区(村)责任,落细落实小区(自然村)管控措施。行业主管部门要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履行行业监督责任,强化日常指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强化本单位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确需出省、出市的,由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同意,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凡疫情防控中措施落实不到位,不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和我市疫情防控要求,导致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凡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和要求不严格,导致人员管理疏漏,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八、做好个人健康管理。要提高自我防护意识,要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常消毒、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不聚集、不扎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和人员流动,主动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要谨慎邮购境外和涉疫地区的商品,尽量减少快递物品的购买,科学接收拆封快递包裹,严防疫情输入风险。
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