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工作部署

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73号)

发布时间:2022-04-27 所办公室

  为坚决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严守不发生疫情规模性反弹底线的工作要求,综合分析研判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经专家组综合评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于2022年4月27日零时起有序解除城东区辖区内静态管理,逐步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通告如下。

  一、解除城东区辖区内静态管理(不含封控区、管控区),恢复小区(自然村)人员在城东区区域内有序流动,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出入小区(自然村)严格执行体温必测、口罩必戴、“双码”必扫。城东区行政区划(不含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范围内,自2022年4月27日零时至4月29日24时期间,严禁非应急、保障类车辆、行人出入本区域。对辖区内重点区域和集中隔离点、一线工作人员闭环管理酒店等重点场所,优化管控范围,实行精准管理,继续严格执行管控各项规定。

  二、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切实履行防疫主体责任,有序恢复正常办公秩序。

  三、有序恢复辖区工业企业、建设项目正常生产建设经营,各企业、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复工复产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员工、车辆实行封闭式管理或点对点闭环管理。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定期健康监测制度,每日上岗前查验员工健康码,规范佩戴口罩,确保员工健康安全上岗。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建立健康监测台账,落实所有人员信息录入工作。

  四、有序恢复辖区内批发类企业和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便利店、理发店、洗衣店、加油站等民生公共服务场所营业。有序恢复餐饮企业营业,各类餐饮单位不堂食,鼓励即买即走或线上订餐配送。

  五、暂不恢复辖区内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运营。

  六、暂停开放辖区内网吧、酒吧、歌舞厅、休闲洗浴、棋牌室等各类娱乐休闲场所和人员聚集经营场所,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等密闭式文化活动场所。暂停举办各类大型会议、论坛、演出、展销促销、体育赛事等活动。

  七、强化快递物流业疫情防控,暂停快件邮件跨区域派送,严格执行快递消杀“三强制、四必须”疫情防控措施,所有快递、外卖配送员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上岗,每天进行体温监测,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快递行业要切实做好处理场所、营业场所、办公场所、运输车辆、用品用具等消杀工作,严格做好存量邮件快件的全方位消杀,暂缓新进邮件快件揽收、派送,坚决落实“先消杀、后派送”制度。配送人员非必要不进入小区,在配送过程中正确佩戴口罩、戴一次性手套,必要时着防护服进行配送。收件人员应正确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尽量在户外拆件,外包装用酒精进行消毒。机要报刊、邮政快件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按照“定人定车定线路”原则正常转运。

  八、辖区医疗机构要加强院感防控,持续发挥“哨点”作用,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恢复线上线下药店销售,退烧药、止咳药、抗菌素和抗病毒等“四类”疫情监测药品,严格落实实名购买登记制度,发现发热等异常症状人员,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九、继续暂停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托幼机构和各类培训机构所有线下教学活动;继续暂停宗教场所对外开放和集体宗教活动。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精神病院、监所等单位仍实行封闭管理。

  十、城东区于4月29日开展一次区域核酸检测,检测时间为8:00—15:00。配合核酸检测的市民要做好个人防护,按规定时间参加区域核酸检测,出户核酸检测前要正确佩戴口罩,排队时保持2米间距,核酸检测后第一时间返回,不扎堆、不聚集。

  十一、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场所恢复营业前要彻底做好环境消杀、清洁通风等工作,设立防疫专职工作人员,在坚持错峰、限流、通风、提倡非现金支付等措施基础上,加密对电梯、扶梯、货架、购物车(篮)等的消毒频次。使用中央空调的场所,要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双码”联查等防控措施,做到逢进必扫,不漏一人。对不按规定执行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要统筹复工复产与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禁“带病”复工复产。

  十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属地责任,继续分类严格执行外省市进入西宁市及城东区人员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于落地24小时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到社区(村)报备,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应居家健康监测。对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故意逃避防疫查验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广大市民要积极监督举报,一经查实,给予举报者相应奖励。

  十三、压紧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属地防控责任,压实街道(乡镇)、社区(村)责任,落细落实小区(自然村)管控措施。行业主管部门要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履行行业监督责任,强化日常指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强化本单位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凡疫情防控中措施落实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导致人员管理疏漏,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严肃追责、依法依规查处。

  十四、辖区居民要严格履行自我管理责任,遵守防疫要求,配合防疫管理,坚持外出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做自己健康的守护者。要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分餐制、用公筷等良好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并如实向接诊医生告知个人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十五、辖区内其他重点场所要强化卫生管理,加强场所通风、消毒,每日对公共卫生间、电梯、快递柜等公共部位、重点区域进行清洁消毒,并做好工作记录和标识。严格落实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等日常管理制度,建立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随意倾倒、丢弃生活垃圾。

  当前城东区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向好,但仍然存在疫情隐匿传播、交叉感染和外来输入风险,辖区居民要持续增强风险意识,遵守相关规定,共同守住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坚决打赢全市疫情防控攻坚战。

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26日